丁立瀛,同治进士,礼科掌印给事中臣,1902-1903 江苏全省高等学堂总教习。
据《京江丁氏族谱》所记,京口丁氏一世祖丁顗五代自河南清河徙居祥符,北宋末靖康之难,金人掳走徽宗、钦宗及大批官员,6世丁略也在其内。其子7世丁素则随高宗渡江寓居金陵,后因故死葬镇江。丁素孙、9世丁煜于南宋后期权知镇江府事历,又因祖茔在镇江,离任后“遂卜宅城东而家焉”,是为丁氏镇江始迁祖。其后丁氏支系衍增,族丁兴旺。南迁江左前丁氏就是官宦世家,南迁后子第也多以习儒从政为出道,中举或中进士者历朝不绝。以明清两朝为例,16世丁玑、丁瓒分别为明中叶成化、正德进士,26世丁绍周及27世丁立干、丁立瀛俱为同治朝进士。光绪间,丹徒丁立钧,丁立瀛,丁立干,以适堂兄弟三人同时入词馆(翰林院),在镇江传为美谈。丁氏族谱按“绍、立、传、家、永;贤、良、衍、庆、常”排序,至清末民初著名学者藏书家丁传靖时已是第28代了。
丁立瀛父丁绍周、三弟丁立鈞均为进士,二弟丁立淦为名画家。
光绪20年(1894),清军在中日甲午战争中以失败告终,次年三月二十三日(4月17日),清政府被迫与日本签订了《马关条约》,条约除规定中国承认朝鲜完全自主、割让辽东半岛、赔款二万万两、增开通商口岸和允许日本人在内地设厂制造之外,关于台湾,该条约则规定中国将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岛屿、澎湖列岛和该地方所有之堡垒、军器、工厂及全部属公物件永远让与日本;本条约批准互换之后,台湾澎湖居民在二年之内任便变卖所有财产迁往界外,但限满之后尚未徙者则应视为日本臣民;条约批准互换后,两国立即各派大员到台湾,限本约批准互换两个月内交接清楚。
光绪21年(1895)礼科给事中丁立瀛等奏为倭人索求太甚条约应交廷臣集议毋堕其计折。在此次上书拒和的运动中,都察院正是其中的主力之一。洪良品、余联沅、褚成博、王鹏运、丁立瀛、庞鸿书、刘心源、高燮曾等20余名都察院御史都曾上奏极谏,有些甚至连上数折。百日维新期间,在黄绍箕进呈《劝学篇》的当天,顺天府府丞丁立瀛奏请开议院。。光绪24年(1898)礼科掌印给事中臣丁立瀛、掌山东道监察御史臣庞鸿书跪奏《和议未可轻允请饬廷臣集议折》:为倭人要挾太甚,和议条款未可轻许,请飭廷臣集议以期慎重。
光绪22年(1896年)初,张之洞奏派张謇、陆润庠、丁立瀛分别在通州、苏州、镇江设立商务局,张謇与陆润庠分别在南通和苏州创办了大生纱厂与苏纶纱厂。一时之间,“状元办厂”震动天下。